俗話說的好,有朋自遠方而來,不亦悅乎,古時有比武招親、以武會友,識英雄惜英雄,好比現在的相親聯誼、搶地盤打群架,但對於我來說,天下痛快之事莫過於以文會友。

在朋友圈中,我算是比較怪咖的一個,怪咖的定義就是會做跟大家不同的事情,當別人在FB貼上自拍大頭貼、在總統府的廁所打卡時,我則是寫下一篇在總統府如廁的感想文在附上一張自拍大頭貼。

當然以上的例子是說笑的,只是想突顯出我跟現下年輕人追求的流行脫節而已!!當他們找尋出新的APP或是新的自拍軟體時,我卻在各個部落格上欣賞各方位的好文章也吸取靈感泉源,我喜歡看完一部電影寫下觀後心得,也喜歡今天碰到一件有趣的事情或是一些啟發把它寫在文章裡,不過這樣聽起來好像是從古裝劇裡走出來,穿著白衣,張著扇子的文質書生,也與時下年輕人格格不入。

其實並沒這麼嚴重,我也與一般的臭男生沒什麼不同,愛耍帥、打電動、花天酒地、調戲女生,什麼也都樣樣來,但與此格格不入的興趣就是寫文章。

當我寫下一篇我自己認為不錯的文章,秉持著好東西就要與好朋友分享欲跟人分享時,他們總是會敷衍我說『阿看完了阿!!只不過我直接看最後面而已』、『字這麼多我眼睛都瞎了!』、『看完ㄌ但是窩看不懂尼在寫什ㄇㄝ』。您也可試想當時我的反應就像頭上一把熱情之火正給他們的冷水澆熄了,且還是盆洗腳水。

以文會友在我的生活圈真的行不通嗎?現在的年輕人是不是都需要來首陳冠希的"還記得我"嗎才能吸引群眾,甚至大貼自拍照,美肌功能調到MAX,看誰修照片的功夫利害誰就能越快交到朋友。

或許內涵內在已不再是一回事,只需臉上功夫做足,學懂時下流行語言,搭上潮流便好。

而我也不知不覺不在寫文章抒發心情了,只因這樣做讓我感覺自己只像是在旁邊玩沙的小孩子,與眾人格格不入。

直到我把無名搬移來痞客幫定居,在定期寫下觀影心得之後,有許多志同道合的人士開始與我搭上線,熱線你和我鬧的是不亦悅乎,也認識到許多文壇硬手、女中豪傑、豪情俠士,此情此景就像是令狐沖被他師父岳不群踢下山去,開始闖蕩江湖、以武會友,展開他快意恩仇的豪情之路。

而我那早已淤塞已久的穴道也被這些高人打通奇經八脈,雖不是練武的百年奇才,但也可大展身手,痛快之極阿!

此刻我的靈感就像是哈利波特喊出『疾疾!護法現身』出現的那頭靈鹿,在草原上奔馳著,也像是《食神》裡剛吃完撒尿牛丸陷入『真是太好吃拉~~』的一陣幻想中。

其實說了這麼多,只想對各位部落客的好友們表達出一種相識恨晚的情感,因為可以在文章近情抒發,不會再有人用奇怪的火星文回答我,也不會有又鹹又臭的洗腳水淋在我頭上了。不管是路過的也好,正在看我文章的也好,很謝謝你們用心看完我文章,讓我此生沒白活了(有這麼誇張?!),也很高興認識許多同好,與你們交流文章讓我獲益良多,也常常被你們文中散發出來的情感給感染了,就讓我們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吃酒,痛痛快快的闖蕩江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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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